致卢那察尔斯基
抄送:利特肯斯
1921年9月12日
9月9日通过的关于改善学校供应的措施的法令第10条,责成教育人民委员部颁布实施细则。
对第6条(末尾,交换权)要特别慎重对待。一定要按期全面汇报;制定详细条例;否则就会出现因盗窃而坐牢的事。
应与司法人民委员部协商,签署前要给我看。
第8条——图书馆和俱乐部收费问题,也要这样。
289
要非常慎重;不能难为愿来者。在签署前要给我看一看。
人民委员会主席
弗·乌里扬诺夫(列宁)
载于1933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23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53卷第188页
注 释
289
决定的第6条规定授权学校可用国家供应的并非它们所必需的物品去交换必需的食品。第8条里有图书馆读者和参加俱乐部活动者自愿“交费”的内容。——321。